(第13号)
安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决定任命:
王 雷为安福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李晓建为安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义善为安福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刘小凤为安福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贺 洁为安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王志勇、廖旋、刘小明为安福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龙泉的安福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宗华的安福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邹光伟的安福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刘小凤的安福县洲湖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贺 洁的安福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现予以公告。
安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