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0日安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安福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罗志所作的《安福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全面落实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履行检察工作职能、大力提升法律监督质效,推动安福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跑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安福加速度,谱写全面现代化建设的安福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